索引号: ntstyjrswj/2023-00294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游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ntstyjrswj/2023-00294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游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游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30 17: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要求,决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优待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见附件1),园中园和园内收费服务项目除外。持有“通通优”拥军卡的优抚对象在南通市域范围内与持有优待证人员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三、实施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四、部门职责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优待证制发及相关优待政策宣传工作。

2.交通、国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落实关于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的优待政策。

3.各级优待景区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关于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的优待政策,今后有新增的自动纳入优待目录。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辖区内优待政策。

五、有关要求

为优待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政策,是国家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目录清单

2.南通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细则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政策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目录清单.docx

附件2-南通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