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动态

海门市对驻地部队军人购房实施补贴

来源: 海门市 发布时间:2019-08-05 字体:[ ]

八一前夕,驻海门某部队袁德田等4名军人领到了地方政府发放购房补贴,共计27.6万元。这是海门市倾心帮助解决部队官兵切身利益而落实双拥优抚措施的具体体现

据悉,根据海门市关于拥军优属办法中涉及住房问题,强调驻海门部队军人购买海门区域内首套普通商品房,同时满足符合随军条件、配偶子女随军入户、购房时限等条件,经本人申请,单位公示,市双拥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以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购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其军队职级确定。每年办理一次,5月份起申报,审核通过后八一前补贴发放到位。享受购房补贴后,如遇职务提升或住房面积标准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不再进行面积补差。

海门市历来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当作分内事,紧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积极支持部队做好转隶换防、人员分流、随军家属安置等工作,倾心帮助涉改部队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问题。2017年起,陆军某部机关进驻海门、江苏海警二大队转隶武警部队并扩编;消防、边防部队改革转隶政府机构后,消防、边防官兵就地扎根海门;海门市优秀的教育资源吸引了更多的随军配偶、子女随迁落户。

海门市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各项双拥优待政策,驻海部队官兵立功同等享受海门籍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标准。2019年三等功奖励金提高至4420元;同时海门市充分发挥双拥优势,落实驻海部队官兵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优待,创新拥军政策体系,组织36家市级机关部门与驻海部队结对共建,助推改革强军战略实施,使这个84年就成为全国双拥模范的城市“双拥之花”常开不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