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14:5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5年,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努力实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坚持“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做到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收获,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内容,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上下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精心组织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执法培训。坚持从执法实际、岗位需求出发,将政治理论、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全局2名持证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参与率、考试通过率双100%。

三是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和学法计划,采用“日常学”与“专题学”相结合、“个人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赛促训、案例研讨、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全局人员知法、懂法、用法的综合能力水平。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进行,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切实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聘请法律顾问,对全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意见,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为推动全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夯实基础。

五是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出台《南通市转业军官安置办法》,244名退役军人100%安置,转业军官安置人岗比达1:1.54,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编占比54.8%,均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联通、问题联商、矛盾联调、应急联处”协作机制,确保退役军人有关问题快受理、快协调、快解决。广泛开展“四访四送”“走千家访万户”“情暖老兵”活动,动态完善困难退役军人“一本账”,精准有效推进矛盾化解与关爱帮扶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和能力。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加强法治学习,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若干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刻,在服务退役军人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与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多元,创新性与针对性尚有欠缺。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长期坚持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精心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督导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精准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利用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为退役军人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全方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为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四是深化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老兵调解室”“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咨询室”“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的积极作用,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全链条法律服务,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