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训练基地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训练基地窗帘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 20日14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QT20241028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训练基地窗帘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无。

4、项目服务内容: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训练基地窗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8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验收(具体时间可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的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8时,获取方式: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自行下载

2、投标报名:请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862943128@163.com,联系电话:13862943128),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8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点(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告厅(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3、由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

4、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请各供应商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履约保证金:无。

3、样品: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需求提交样品:

(1)成品窗帘,含辅料,参考尺寸:宽1米,高1米,褶皱比例1:2;

(2)成品纱帘,含辅料,参考尺寸:宽1米,高1米,褶皱比例1:2;

(3)铝合金轨道(含滑轮、配件),参考尺寸:1米。

材质要求按项目需求里提供。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8楼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519087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8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13862943128

邮箱:13862943128@163.com


11.13③招标文件-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训练基地窗帘采购项目(定稿)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