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质效,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现将2025年1月份局领导接待日安排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接待地点 |
接待时间 |
1 |
袁建忠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视频接待室 |
1月6日下午2:00-5:00 |
2 |
崔建新 |
四级调研员 |
1月15日下午2:00-5:00 |
|
3 |
刘志春 |
四级调研员 |
1月26日下午2:00-5:00 |
预约方式:来访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接受预约,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为0513—59001626。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质效,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主要内容包括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事项。
第三条 局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旬开展一次,为每月5日、15日、25日下午2:00—5:0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接待方式采取视频接待和现场接待相结合的方式,接待地点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视频接待室。值班领导因外出、参会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接待时,由服务中心及时联系预约人员,调整接待时间或由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条 局领导接待日实行轮班接待,由局办公室每月在局官网对局领导接待时间进行公示。服务对象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电话为0513—59001626。
第五条局领导接待日工作应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办理、谁跟踪”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能够当场解决的应当场解决;对现场无法办结的或情况复杂需调查核实取证的疑难问题,应根据接待领导的意见,由承办具体事项的处室限期办结。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说明理由。
第六条参加接待的领导,应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答复明确、解释清楚、办理及时、跟踪到位。相关业务处室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接待。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