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南通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的公示
来源: 优抚处 发布时间:2023-04-23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苏退役军人发〔2022〕23号)等文件规定,经考察、评审,拟确定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南通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处。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59001627。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23日